諸暨市環保局權力清單近日已上網公示,并向公眾征求意見,204項行政權力縮減到100項。
從今年4月開始,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諸暨市環保部門開始進行權力清單整理精簡工作。經過一報、一審、二報、二審、三報、三審,“三上三下”,從原有的204項行政權力縮減到100項,精簡率達50%以上。
諸暨市環保部門執行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共有100部左右,并且每年都有新的法律法規頒布實施。諸暨市環保部門原有行政權力共204項,分屬9個類別。其中,行政處罰最多,占一半多。行政結付、行政征收、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等其他類別相對較少。
歷經“三上三下”梳理,通過精簡、取消、整合、轉移、下放、加強、嚴管等措施,近日上網公示的諸暨市環保局權力清單,包括行政許可6項,非行政許可1項,行政處罰63項,行政強制3項,行政結付4項,行政征收1項,行政確認6項,行政獎勵1項,其他19項(含備案、其他審批權、行政調解、行政監督等)。
摸清行政權力底數,曬出行政權力清單,是促進行政權力公開、公平、公正運行,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有效手段。推行權力清單制度是諸暨市深化行政體制改革、加強政府自身建設的有力舉措,也是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重要內容。(楊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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