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線11月26日訊省環保廳近日公布了1-10月跨行政區域河流交接斷面水質,有別以往的是,總體水質年內首次出現了“有所好轉”的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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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襲:十月內劣五類斷面消失32個
根據通報,1-10月,全省145個跨行政區域河流交接斷面中,Ⅰ-Ⅲ類水質斷面99個,占68.3%;Ⅳ類16個,占11.1%;Ⅴ類15個,占10.3%;劣Ⅴ類15個,占10.3%。滿足功能要求的斷面98個,達標率為67.6%。
與上年同比,Ⅰ-Ⅲ類水質斷面比例上升6.0個百分點,劣Ⅴ類水質斷面比例下降4.9個百分點;達標斷面比例上升5.3個百分點。
如果對比1月、10月的兩個單月監測數據,轉好情況更直觀。其中,Ⅰ-Ⅲ類水質斷面從83個增加到109個,比例提高了17.8個百分點;劣Ⅴ類水質斷面從37個減少到5個,比例下降22.12個百分點;受此影響,Ⅴ類水質斷面也從12個增加到26個,比例提高了9.62個百分點。
與上年同比,10月份的Ⅰ~Ⅲ類水質斷面比例上升7.0個百分點,劣Ⅴ類水質斷面比例下降3.9個百分點;達標斷面比例上升8.3個百分點。
省環保廳工作人員介紹,考慮到豐水期、枯水期的變化規律,與上年同比的變化更具科學性:“今年1月份的斷面水質比較差,與治水初期開展清淤等有一定關系,10月比例變化明顯也體現了一定的成效。”
揭秘:加減絕對值大于10就是好轉
在省環保廳今年前九次的單月通報中,對總體水質的評價始終是“與上年同期相比基本穩定”。
省環境監測中心環境質量綜合評價部部長俞潔此前在接受浙江在線采訪時介紹,根據《地表水環境質量評價辦法(試行)》,評價一個區域或流域不同時段的地表水環境質量變化情況應依據兩個時段Ⅰ-Ⅲ類水質百分點之差與劣Ⅴ類水質百分點之差兩者差值的大小來判定,當兩者差值的絕對值小于等于10時評價為無明顯變化。
從此次通報的數據看,1-10月Ⅰ-Ⅲ類水質斷面比例同比上升6.0個百分點,劣Ⅴ類水質斷面比例同比下降4.9個百分點,兩個差值的絕對值達到了10.9。而10月兩類水質的變化差值的絕對值同樣也是10.9。
此外,11個設區市中寧波市(66.7%)、嘉興市(14.3%)、湖州市(89.5%)、金華市(70.0%)和臺州市(83.3%)1-10月的交接斷面水質達標率比上年同期提高;舟山(100%)、麗水(100%)、紹興(100%)、衢州(100%)、溫州(83.3%)持平;杭州市(52.6%)出現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