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處罰決定當耳邊風?
臺州黃巖區查封一企業主要生產設備
刊發時間:2015-01-13 來源:中國環境報第5版
◆本報記者晏利揚 通訊員徐麗 鐘慶齡
“截至目前,你單位仍未履行停止生產的處罰決定,現根據新《環境保護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決定對你單位車間主要生產設備予以查封。”
1月8日下午4時,浙江省臺州市黃巖區環保局環境執法人員與當地街道工作人員、黃巖電視臺記者一起來到臺州市黃巖源宏醫化科技有限公司。
在攝像機面前,黃巖區環保局副局長鐘慶齡向這家企業生產負責人張某宣讀了查封決定書。
張某在查封決定書上簽字后,市區兩級環境執法人員對企業生產車間的主要生產設備和設施貼上了封條。
黃巖區環境監察大隊大隊長肖衛敏告訴記者,黃巖源宏醫化科技有限公司前身是浙江黃巖化工六廠,主要生產分散黑、分散藍、分散橙、分散紫等分散染料。2004年,臺州市黃巖源宏醫化科技有限公司整體收購了這家企業,并于第二年退出當時低附加值、高能耗的染料生產行業,逐步向醫藥化工行業轉產。
目前,這家企業共有員工250余名,公司銷售收入產值2.2億元。2013年,公司還被評定為“浙江省級高新技術企業”。
然而,2014年11月25日,黃巖區環境執法人員在對這家公司檢查中發現,這家公司從事氧氟沙星、左氧氟沙星等醫化產品制造的建設項目未經環保部門審批,擅自投入生產。生產中的主要原輔料有酰氯、甲苯、甲醇、三乙胺、鹽酸、DMF、氟化鉀、硫酸等多種化合物,且有廢水產生。
在黃巖區環保局送達《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后,這家企業未提出聽證申請,也未提出陳述申辯意見。
2014年12月24日,黃巖區環保局依據《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條例》的規定,作出了責令停止生產、罰款31.8萬元的行政處罰。
2015年1月4日,臺州市、黃巖區兩級環保部門對黃巖江口醫化園區開展醫化行業整治提升執法檢查,發現這家企業仍未完全停止生產。
1月7日,臺州市環保局、黃巖區人民政府聯合發文對這家公司實施停產整治。在當天的現場檢查中,環境執法人員發現企業未進行生產,但廢水治理設施仍有廢水排放,經檢測發現超標。
1月8日,黃巖區環保局對這家公司進行立案查處,并依據新《環境保護法》作出查封決定。
“以前查封污染企業生產設備、設施需要申請法院強制執行,需要一兩個月才能查封,新法出臺后,環保部門可直接查封,及時杜絕污染。” 肖衛敏說,當天的查封行動,環境執法人員在企業主要生產車間的大門及反應釜、離心機、烘干機、電閘等主要生產設備和設施貼上了17條封條。在一個月的查封期限內,企業不得擅自轉移、啟用這些設備和設施。
黃巖區環保局局長王慶友表示,這是新《環境保護法》實施以來,臺州市首次開展查封污染企業生產設備、設施的行動。希望通過此次行動,讓各相關污染企業認清形勢,不要再抱有僥幸心理,進而加快加大整治投入,使區域環境質量得到明顯改善。
據悉,這家企業已委托臺州市環科院完成了“年產100噸莫西沙星、300噸氧氟沙星、300噸左氧氟沙星、150噸吉米沙星項目”的環評工作,環評報告送審稿已經送達相關職能部門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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