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上午,浙江省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了浙江省公安、環保聯動執法打擊環境污染犯罪工作的相關情況和2015年新《環保法》實施有關情況。省公安廳黨委委員、副廳長陳石春,省公安廳治安總隊總隊長朱思恩,省環保廳黨組成員、副廳長盧春中,省環保廳黨組成員、省環境執法稽查總隊總隊長李全勝出席發布會,并答記者問。新華社、中新社、浙江日報、浙江衛視、浙江在線、都市快報等30多家媒體參加新聞發布會,并相繼刊發了相關報道。現摘錄部分相關報道如下:
新華社
浙江嚴打環境犯罪 2014年千人因污染環境被判刑
新華網浙江頻道2月10日電(記者方列)記者從浙江省政府新聞辦2月10日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2014年浙江省嚴厲打擊各類環境犯罪,在堪稱“史上最嚴厲”環境執法背景下,各類環境犯罪查處數量成倍增長,超過1000名污染環境的犯罪人員被判刑,公共環境安全得到有效保護。
據浙江省環保廳統計,2014年浙江各級環保部門向公安機關移送案件1036起,行政拘留541人,刑事拘留1464人,刑事拘留人數是2013年的3倍多。浙江省公安廳全年偵破公安部督辦污染環境犯罪案件13起,占全國總數的1/4以上,居國內各省之首。而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統計,去年浙江省共辦結環境污染刑事案件529件,判刑人數達1003人。
2014年,浙江省公安機關就曾針對杭州自來水“異味”事件,部署了打擊錢塘江流域污染環境犯罪工作,破獲了龍游布萊特建材有限公司、金華婺城耐司康藥業有限公司等多個在錢塘江沿線非法排放、傾倒污染水環境的重特大案件。
記者了解到,從2012年開始,浙江省環保廳聯合省公安廳正式建立了環境執法聯動協作工作機制。浙江省公安廳治安總隊總隊長朱思恩介紹,目前,所有設區市、縣(市、區)已基本實現環保公安聯絡室(或警務室)的全覆蓋。全省從事環境污染犯罪打擊的公安干警有669人,其中專職人員達116人。浙江省公安廳6位廳領導對應省級“河長”擔任錢塘江、曹娥江等河道的“河道警長”,省、市、縣、鄉的四級“河道警長”已基本配置到位,配合“五水共治”中各級河長的工作,為治水工作保駕護航。
浙江省環保廳環境執法稽查總隊總隊長李全勝介紹,除了打擊環境污染犯罪案件方面力度空前,浙江在打擊環境違法行為方面也堅持“高壓態”、“零容忍”態度。據統計,僅2014年,浙江就立案查處環境違法案件9916件,行政罰款4.17億元,向公安部門移送環境違法犯罪案件1036件,移送案件數量占全國總量的半數,堪稱“國內最嚴”。在辦理環境違法案件、處罰款、向公安機關移送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案件數、因環境污染犯罪刑拘人數等均在全國各省(市、區)中排名第一。
浙江日報
污染環境 千人獲刑
我省嚴打環境污染違法犯罪,2014年破案數增5倍
記者 翁浩浩
本報杭州2月10日訊 記者今天從省政府新聞辦獲悉,2014年,全省公安機關共破獲環境污染犯罪案件950起、刑事打擊1805人,破案數和刑事打擊人數均為上一年的近6倍,其中偵破公安部督辦案件13起,數量居各省之首;全省各級環保部門向公安機關移送案件1036起,行政拘留541人、刑事拘留1464人;全省法院共辦結環境污染刑事案件529件,1003人獲刑。
這其中,影響較大的包括杭州市蕭山區張龍等人非法處置廢舊電瓶污染環境案,溫州市鹿城區曹長生等人非法處置醫療廢物污染環境案,湖州市開發區施政等人非法處置危險廢物、醫療廢物案,嘉興市經濟開發區趙南熙等人污染環境案,金華市婺城區陳光明等人私設暗管污染環境案,臺州市路橋區梁連平焚燒工業垃圾污染大氣犯罪案,縉云縣魯勝連等人非法排放含重金屬超標廢水污染環境案等。
除嚴打環境污染犯罪,我省對環境違法行為也“零容忍”。2014年,全省共查辦環境違法案件9916件,處罰款4.73億元。
據介紹,從2012年開始,省環保廳聯合省公安廳從省級層面建立環境執法聯動協作工作機制。目前,我省所有設區市、縣(市、區)已基本實現環保公安聯絡室(或警務室)全覆蓋。省、市、縣、鄉四級“河道警長”已基本配置到位。
今后,我省將持續推進公安、環保聯動執法,綜合運用查封扣押、按日計罰、限產停產、行政拘留等多種手段,全面構建環境行政、民事、刑事三責并追體系,嚴懲環境違法行為及環境污染犯罪。
浙江在線
浙江嚴打環境犯罪不手軟
去年1003人因污染環境獲刑
浙江在線2月10日訊 記者從省政府新聞辦今天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2014年,浙江各級環保部門向公安機關移送案件1036起,行政拘留541人,刑事拘留1464人,刑事拘留人數是2013年的3倍多。

浙江省公安、環保聯動執法打擊環境污染犯罪工作新聞發布會現場
省高級人民法院統計,去年全省還辦結環境污染刑事案件529件,判刑人數達1003人,查處了一批大案、要案及不法分子。
打擊環境犯罪力度國內靠前
669名民警嚴守“污染紅線”
2012年開始,省環保廳聯合省公安廳從省級層面正式建立了環境執法聯動協作工作機制,并下發《關于建立環保公安環境執法聯動協作機制的意見》。
目前,所有設區市、縣(市、區)已基本實現環保公安聯絡室(或警務室)的全覆蓋。全省從事環境污染犯罪打擊的公安干警有669人,其中專職人員達116人。
省公安廳治安總隊總隊長朱思恩介紹,2014年,浙江公安機關破獲污染環境犯罪案件950起,刑事打擊1805人,偵破案件數和刑事打擊人數均為去年近6倍,排名全國第三;全年偵破公安部督辦污染環境犯罪案件13起,占全國總數的1/4以上,居國內各省之首。
浙江年均處罰近萬起環境違法
新環保法實施首月即拘留48人
省環保廳環境執法稽查總隊總隊長李全勝介紹,除了打擊環境污染犯罪案件方面力度空前,浙江在打擊環境違法行為方面也堅持“高壓態”、“零容忍”態度。
據統計,2011年—2014年,浙江年均辦理環境違法案件9400余件,年均處罰款4.36億元左右,個案處罰款在4.44萬元左右。
僅2014年,浙江就立案查處環境違法案件9916件,行政罰款4.17億元,向公安部門移送環境違法犯罪案件1036件,移送案件數量占全國總量的半數,堪稱“國內最嚴”。
今年1月1日新《環保法》實施后,浙江組織了全省范圍的專項執法月活動,實施行政拘留37人,刑事拘留11人,查封扣押33件、限產停產33件、按日計罰4件。
杭州市江干區公安、環保部門聯動執法,一舉端掉12家違法染色加工窩點,行政拘留26人;東陽市環保局則查獲一家非法飾品加工企業,因通過滲坑直接排放未經處理的銅腐蝕廢水,該企業負責人已被公安部門刑事拘留。
省市縣鄉配齊“河道警長”
6位公安廳長掛帥省級河道
另據記者了解,浙江省、市、縣、鄉的四級“河道警長”已基本配置到位,配合“五水共治”中各級河長的工作,為治水工作保駕護航。
目前,省公安廳6位廳領導對應省級“河長”擔任錢塘江、曹娥江等河道的“河道警長”。
去年,全省公安機關就曾針對杭州自來水“異味”事件,部署了打擊錢塘江流域污染環境犯罪工作,破獲了龍游布萊特、金華婺城耐司康等多個在錢塘江沿線非法排放、傾倒污染水環境的重特大案件。
都市快報
新環保法實施一個月浙江打造執法最嚴省份
記者 許云峰 制圖 于佳岐
本報訊 從2014年起,那些肆意破壞浙江生態環境者,已進入厄運期。浙江自去年開始高壓嚴打環境污染違法犯罪。
在昨天省新聞辦舉行的“浙江省公安、環保聯動執法打擊環境污染犯罪工作”新聞發布會上,官方顯示出今后對環境執法長期保持高壓嚴打的態度,并志在將浙江打造成環境執法監管最嚴省份。
新環保法下的浙江行動
進入2015年,新《環保法》正式實施,賦予了環保部門“按日計罰”“限產停產”“查封扣押”等權力。
今年1月、2月,浙江已開展專項執法月、代號為“亮劍”的專項執法督查行動。1月份查封扣押的有33件、限產停產33件、按日計罰4件。
按日計罰
過去“違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新《環保法》規定,“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違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罰款處罰,被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自責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處罰數額按日連續處罰。”
這意味著,排污企業違法排污了,被責令改正而拒不改正的,按照違法的天數計算罰款,上不封頂,直至罰到企業改正為止。
案例:今年1月,省環保廳與常山縣環保局聯合檢查時發現浙江永和化工有限公司污水超標排放,常山縣環保局當天對其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并依法查處。常山縣環保局一周后再次對此企業進行檢查,發現其仍然超標排放。目前,常山縣環保局已按照新《環保法》啟動按日連續處罰程序,并對其實行限產決定。
限產停產
過去環保部門欠缺責令違法排污者停止生產甚至恢復原狀的執法能力,新《環保法》明確了限制生產、停產整治和報請政府關閉的適用情形,細化了限制生產、停產整治的實施程序,加大限制生產、停產整治的監管力度。
新《環保法》規定,“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超過污染物排放標準或者超過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排放污染物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可以責令其采取限制生產、停產整治等措施;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責令停業、關閉。”
案例:杭州市環保局會同江干區環保分局、江干區公安分局開展了聯合執法行動,一舉端掉12家違法染色加工窩點,行政拘留26人。
查封扣押
此規定主要解決一線環境執法人員“不會用、不敢用”查封扣押手段的問題。
新《環保法》規定,“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污染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其他負有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設施、設備。”
案例:東陽市環保局在實施新《環保法》的首個工作日開展執法行動,查獲一家非法飾品加工企業,發現其通過滲坑直接排放未經處理的銅腐蝕廢水,目前該企業負責人已被公安部門刑事拘留,同時,東陽市環保局對造成污染的設施、設備進行了查封。
浙江環保新常態
2014年至今,浙江在制度設計、人員安排、執法手段等關鍵環節都加強部署,對過往環保監管的缺口環節做了密集填充收緊。“零容忍”、高壓態勢,已成為浙江打擊環境污染新常態。
1. 設河道警長
2. 建公檢法與環保聯席會議
3. 建專業打擊隊伍
4. 整頓“低小散”企業
截至2014年底,浙江省市縣鄉四級“河道警長”已基本配置到位,實現對河道、河段全覆蓋,大河小河的事都有具體“警長”來管。
2014年,省高院、省檢察院、省公安廳和省環保廳先后4次召開聯席會議,并聯合下發了多個文件和會議紀要。
截至2014年底,浙江全省從事環境污染犯罪打擊隊伍人數669人,其中專職食藥環打擊的達到116人。
浙江省一些低、小、散的企業排污、排氣、涉污量大,接下來要讓他們收手,要增加投入、改進工藝、集中治污。浙江環境執法監管要進行類似社區管理式的網格化管理,接下來還要清理違法違規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