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指利用采樣設備和檢測儀器,依據職業病防治法及國家職業衛生標準的要求,對生產過程中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識別、檢測與鑒定,掌握工作場所中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性質、濃度或強度及時空分布情況,評價工作場所作業環境和勞動條件是否符合職業衛生標準的要求,為制定衛生防護對策和措施,改善不良勞動條件,預防控制職業病,保障勞動者健康提供基礎數據和科學依據。
委托方提供的資料:
1、公司的概況,包括公司的規模、員工總人數、占地面積和產品等;
2、公司總平面布置圖;
3、車間平面布置圖或生產設備布置圖;
4、生產工藝流程圖;
5、原料輔料使用情況(組成,用量等),生產流程中存在化學物料名稱,及其產品安全技術說明書(MSDS);
6、車間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崗位名稱和數量;
7、有關勞動者職業健康檢查資料;
8、公司職業衛生防護設施:如通風除塵排毒的名稱,安裝位置,運行狀態;
注意事項:
1、指定專人陪同我公司工作人員對現場進行調查、采樣及檢測;
2、進行現場采樣及檢測時,需檢測的工作場所應正常生產,不得人為干擾采樣及檢測;
3、確保我公司在檢測現場的工作人員安全并提供必要的防護用品;
業務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52號 )
2、《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7號,2012.6.1
3、《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8號,2012.6.1
4、《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監護監督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9號,2012.6.1。
5、《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51號,2012.6.1
6、《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GBZ1-2010
7、《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一部分:化學因素》GBZ2.1-2007
8、《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二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
9、《工作場所空氣中有害物質監測的采樣規范》GBZ159-20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