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政府2017年立法工作計劃4月24日對外公布。今年省政府立法計劃項目總計123件,其中地方性法規草案70件,省政府規章53件,內容涵蓋財政經濟、教科文衛、城建環保等類別。
省政府法制辦相關負責人表示,我省將安全生產管理、市場監管能力建設、資源環境保護等方面列為2017年立法重點領域。在省政府規章立法工作計劃中,年內完成的重點立法項目為4件,分別為《山東省消防安全責任制規定》《山東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辦法》《山東省古樹名木保護辦法》《山東省審計結論落實辦法》。同時,在條件成熟時爭取完成29件省政府規章立法項目,其中有關完善市場監管制度的項目8件,有關創新社會治理和健全公共安全體系的項目11件,有關保護資源環境和推進生態文明的項目7件,還有3件項目是有關法治政府和服務型政府建設。
今年,省政府確定10件在年內提請省人大常委會審議的重點立法項目,包括《山東省風景名勝區條例草案》《山東省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條例草案》《山東省企業技術改造條例草案》《山東省禁毒條例草案》等;確定32件在條件成熟時爭取提請審議的立法項目,28件抓緊調查研究、起草的立法項目。針對公眾較為關注的《山東省慈善條例》《山東省違法建筑處置條例》,記者了解到,兩個項目均屬于條件成熟時爭取提請審議的地方性法規,此類項目一般已啟動法規調研起草工作,在條件成熟時可以提請本年度審議,屬于指導性計劃。
“生態環境越來越受到大家重視,加強對生態環境的立法保護是題中之義。”該負責人告訴記者,很多公眾比較關心的環保內容被列入省政府立法計劃。為了加強古樹名木保護,提升歷史文化傳承能力,促進生態文明建設,《山東省古樹名木保護辦法》就被列為今年年內完成的重點立法項目。此外,《山東省水資源條例》《山東省城鄉生活垃圾處理條例》《山東省土壤防治條例》《山東省煤炭清潔高效利用管理辦法》等法規、規章,也都被列入2017年省政府立法計劃。此外,立法計劃中還有不少與老百姓生活息息相關的立法項目,如《山東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辦法》《山東省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條例草案》《山東省企業工資支付條例(修改)》等。
“法規規章關系著國計民生,只有不斷完善法規規章草案審查工作機制,加強對重點、難點問題的研究論證,拓寬社會各方有序參與政府立法的途徑,才能真正增強政府立法的及時性、系統性、針對性和有效性。”上述負責人介紹,去年我省已經開始探索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草案委托第三方起草工作,專業性和技術性較強、法律關系復雜或社會關注度高、部門之間意見分歧較大的立法項目,可以委托第三方起草草案或設計草案中的重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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